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02月01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01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易红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是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作出的合理决策,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02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