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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艾录: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2-02

证券代码:301062 证券简称:上海艾录 公告编号:2024-002债券代码:123229 债券简称:艾录转债

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2月1日

2.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艾录会议室

3.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方式

4. 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年1月27日通过电话或邮件方式

5.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安康

6. 会议出席人员:陈安康、陈雪骐、张勤、陈曙、陆春艳、陈杰、戴钰凤、夏尧云

7. 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议案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8人。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专业管理人才和核心技术(业务)骨干,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就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了《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关联董事陈安康、陈雪骐、张勤、陆春艳作为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表决。

4.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对该议案所涉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5.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保证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特制定《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关联董事陈安康、陈雪骐、张勤、陆春艳作为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表决。

4.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5.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事宜,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实施公司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授予完成前,根据具体情况调整限制性股票的数量或者调整激励对象名单;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和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象签署、修改、终止股权激励相关的协议、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等;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

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8)授权董事会对公司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激励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9)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所涉及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对已身故(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终止激励计划;

(10)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

(11)授权董事会为激励计划的实施,委任银行、会计师、律师、财务顾问等中介机构;

(12)授权董事会就激励计划向有关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他与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13)授权董事会实施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14)以上股东大会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为激励计划有效期期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关联董事陈安康、陈雪骐、张勤、陆春艳作为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建设基地项目拟增加投资的议案》

1. 议案内容:

公司拟增加投资建设基地项目,用于购买进口高速制袋产线、土建及配套工程的开展,进一步扩大业务产能。因此,为保障项目建设顺利推进,拟在项目原总投资计划金额人民币6.90亿元的基础上,按照设计概算金额增加投资约为人民币6.77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建设基地项目拟增加投资的公告》。

2.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 回避表决情况:无。

4. 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建设基地项目拟增加投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1. 议案内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公司建设基地项目拟增加投资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建设基地项目拟增加投资相关事宜。

2.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 回避表决情况:无。

4. 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董事会拟召集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0票。

3.回避表决情况: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备查文件

1.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 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2月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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