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月29日以电话、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2月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3人,实际出席独立董事3人,全体独立董事共同推举本次会议由冯虎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终止实施长期激励计划第二期暨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并注销股票期权的议案》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终止实施长期激励计划第二期暨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长期激励计划第二期暨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终止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未来发展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与核心骨干的勤勉尽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同意公司终止实施长期激励计划第二期暨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并注销股票期权,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其中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出席本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与会独立董事签字页)
汤文成 冯虎田 陈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