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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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月29日以电话、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2月1日在南京市江宁区吉印大道1888号(江宁开发区)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顾晓霞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终止实施长期激励计划第二期暨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并注销股票期权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终止实施长期激励计划第二期暨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并注销股票期权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长期激励计划第二期暨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继续实施本次激励计划预计难以达到预期的激励目的和效果,本激励计划终止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未来发展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与核心骨干的勤勉尽职,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终止实施公司长期激励计划第二期暨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并注销股票期权。公司终止本次激励计划后,涉及的284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共计
903.90万份将由公司注销。
《关于终止实施长期激励计划第二期暨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并注销股票期权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 会
2024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