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对外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分别于2023年11月13日及2023年11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鉴于安徽旭合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合科技”)处于快速发展阶段,结合其实际业务及未来资金需求,公司拟对旭合科技及其全资子公司云南旭合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旭合”)增加人民币20亿元的担保额度,其中旭合科技新增担保额度17亿元,云南旭合新增担保额度3亿元。本次新增担保额度后,公司为旭合科技及其子公司提供的累计担保额度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3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14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4)。
二、担保进展情况
2024年2月1日,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滁州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同意为旭合科技与兴业银行滁州分行签订的《额度授信合同》所形成的债务提供最高债权额1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三、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旭合科技的基本情况
1、旭合科技的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 安徽旭合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1171MA8P8L1P63 |
住所
住所 | 安徽省滁州市中新苏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业路1号 | |
法定代表人 | 李质磊 | |
成立日期 | 2022年07月14日 | |
注册资本 | 50000万元人民币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玻璃制造;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余热发电关键技术研发;发电技术服务;电机制造;微特电机及组件制造;电工器材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池制造;家用电器制造;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电子(气)物理设备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电气设备修理;通用设备修理;电池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工器材销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半导体照明器件制造;半导体照明器件销售;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半导体分立器件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制造;电子测量仪器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光电子器件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电子测量仪器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照明器具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储能技术服务;电池零配件生产;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电池零配件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电子专用设备制造;集中式快速充电站;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 |
股权结构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蓝丰生化 | 51.00% | |
郑旭 | 31.85% | |
安徽瓴先新能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4.70% | |
安徽巽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45% | |
合计 | 100.00% | |
是否失信被执行人 | 否 |
2、旭合科技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报告期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负债总额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 | 27,209.09 | 13,369.2 | 11,390.40 | 172.21 | 129.31 | 13,839.89 |
截至2023年10月31日(未经审计) | 148,256.12 | 40,086.13 | 95,297.70 | -25.26 | -55.68 | 108,169.99 |
四、合同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债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
债务人:安徽旭合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被担保最高债权额:人民币(大写)壹亿元整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范围:依据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4、保证额度有效期:自2024年2月1日至2026年1月31日止。
5、保证期间: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针对上述担保,旭合科技股东郑旭、安徽瓴先新能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安徽巽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与公司签署《反担保合同》,同意为公司代旭合科技向兴业银行滁州分行承担的清偿责任提供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为236,000.00万元(对子公司担保额度为235,000.00元,对外担保额度为1,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657.18%;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22,176.3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2.02%。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因对(曾)全资子公司江西德施普新材料有限公司供应链融资事项向玉山县工投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存在诉讼风险并履行担保责任,涉及金额为2,556.354897万元及逾期费,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7.1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存在诉讼风险并履行担保责任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除此之外,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因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借款而发生逾期对外担保情况、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2、《反担保合同》。
特此公告。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