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周利婉的监管函
公司部监管函〔2024〕第 13 号
周利婉:
根据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恒电气)披露的《关于公司监事亲属短线交易的致歉公告》,近日你配偶赵德朝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买入中恒电气股票54,300股,卖出中恒电气股票27,100股,构成短线交易。 你作为中恒电气监事,未能督促配偶合规交易中恒电气股票,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1.4条、第
3.4.1条、第3.4.11条的规定。
本所希望你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吸取教训,并提醒中恒电气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2024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