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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天网络: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2-01

证券代码:300494 证券简称:盛天网络 公告编号:2024-008

湖北盛天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网络投票

3.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1月31日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月31日(星期三)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月3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月31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北省武汉市光谷金融港B7栋9楼公司会议室

5.会议主持人:赖春临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25,200,66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5.5638%。

2.出席现场会议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共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为120,067,56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4.5157%。

3.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5,133,1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481%。

4.公司董事:赖春临、王俊芳、刘世智、田玲、梅佑轩

公司监事:郭敏、吴宝芹、邹学嫚

5.计票人:王俊芳 监票人:郭敏

6.湖北好律律师事务所张典、徐璐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认真审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01 《选举赖春临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得票数122,195,1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995%。

赖春临女士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选举王俊芳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得票数125,075,1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9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得票数2,127,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4299%。

王俊芳女士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选举邝耀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得票数125,075,1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9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得票数2,127,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4299%。

邝耀华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 《选举陈爱斌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得票数125,075,1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9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得票数2,127,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4299%。

陈爱斌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01 《选举杜耀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得票数125,075,1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98%。

杜耀文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 《选举何国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得票数125,075,1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9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得票数2,127,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4299%。

何国华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 《选举孟军梅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得票数125,075,1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9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得票数2,127,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4299%。

孟军梅女士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3.01 《选举邹学嫚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得票数125,075,1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9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得票数2,127,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4299%。

邹学嫚女士当选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2 《选举吴宝芹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得票数125,075,1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9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得票数2,127,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4299%。吴宝芹女士当选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湖北好律律师事务所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资格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 湖北盛天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湖北好律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湖北盛天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北盛天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3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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