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月26日以电话、传真及邮件等形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定于2024年1月3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监事5人,实际参加及审议监事5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顺奎先生召集并主持。
审议事项及表决结果:
一、审议通过《关于坏账核销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对全额计提坏账的应收款项进行核销的金额为325,096,758.03元,真实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就该部分应收账款已全额计提坏账,且不涉及关联方,因此本次核销不影响公司2024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对本次核销明细建立备查账目,保留以后可能用以追索的资料,继续落实责任人持续跟踪,一旦发现对方有偿债能力将立即追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坏账核销事项。
《关于坏账核销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二月一日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