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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泰生物: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1-31

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月26日以书面及通讯的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会议于2024年1月3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召集人及主持人为公司董事长杜伟民先生,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过全体董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根据《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及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董事会决定将“康泰转2”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为24.40元/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2月1日起生效。

公司董事、总裁苗向先生持有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

《关于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鑫泰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泰康”或“全资子公司”)经营发展规划的需要,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至下一年度召开董事会重新审议该事项之日止,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同时,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鑫泰康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范围包括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本金及基于该主债权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实现债权相关费用等。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能为全资子公司的经营发展提供资金保障。鑫泰康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为其提供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以上授信额度、担保事项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结果为准,具体融资金额、期限将视鑫泰康资金实际需求确定。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业务,签署有关合同、协议等各项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及子公司承担。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监事会意见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捐赠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支持公共卫生与国民健康事业的建设与发展,公司拟向中国肝炎防治基金会捐赠人民币1,036.60万元(分三年捐赠),用于中国肝炎防治基金会发起的乙肝病毒感染者家属保护项目,支持乙肝防控。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人员办理上述捐赠事项,包括签署捐赠协议、办理与本次捐赠相关的其他事项等。

《关于对外捐赠的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3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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