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业绩预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2、预计的业绩:亏损
项 目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亏损:445,000万元–380,000万元 | 亏损:581,704.76万元 |
比上年同期减亏:23.50%–34.67%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亏损:445,000万元–380,000万元 | 亏损:573,034.63万元 |
比上年同期减亏:22.34%–33.69% | ||
基本每股收益 | 亏损:1.66元/股–1.42元/股 | 亏损:2.17元/股 |
营业收入 | 55,000万元–75,000万元 | 340,857.85万元 |
扣除后营业收入 | 50,000万元–70,000万元 | 329,439.33万元 |
扣除后营业收入,是指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已与年审会计师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在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公司营业收入下降的主要原因是:生态建设业务方面,尽管公司2023年项
目拓展实现重大突破,新中标及新签订单量增长明显,但由于新中标订单产值转化具有周期性,当期转化率较低。同时,2023年公司为加速回款,促进项目尽快达到回款条件,重点推动存量项目结算,项目结算扣减对当期营收冲减较大。工业废弃物循环再生业务方面,出于对资金等风险的考虑,业务规模有所控制,营收出现了一定程度下滑。此外,应收账款、合同资产等按账龄计提减值准备对利润侵蚀较大,公司各项费用占营收的比重仍较高,导致净利润出现了较大亏损。2024年,公司一方面将采取积极措施化解整体风险,重点关注优化资产结构、升级战略、加速回款等事项;另一方面,落实国家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的战略,利用公司在设计、施工、运营等环节的实践经验,积极拓展获取生态环境治理、乡村振兴、生态文旅等领域的业务订单,加速订单产值转化,加快拆解基地和环保工厂投产运营,保障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的数据是公司初步测算结果,未经过注册会计师预审计。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23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一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