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公司董监高人员购买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31日召开的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为公司董监高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公司拟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责任保险的具体方案如下:
1、投保人: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赔偿限额:人民币5,000万元
4、保费支出:不超过人民币25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公司最终报价审批数据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管理层办理全体董监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监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四年一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