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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农芯创: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1-31

证券代码:300475 证券简称:香农芯创 公告编号:2024-017

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授信并提供担保的议案》,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授信、担保额度提前终止。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8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

一、会议通知

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1月15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04)。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月31日14:50。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月31日9:15至15:00。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月31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月31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苑南路3176号彩讯科技大厦24楼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范永武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5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187,589,19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0.9972%。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有7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187,266,49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0.926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有8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322,7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705%。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申请授信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获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表决同意187,440,39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07%;反对148,2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90%;弃权6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其中,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表决情况为:同意174,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53.9319%;反对148,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45.8824%;弃权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1858%。

(二)审议通过《关于<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获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股东黄泽伟先生回避表决。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同意164,341,39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01%;反对147,8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99%;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75,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54.2415%;反对147,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45.758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审议通过《关于<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获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股东黄泽伟先生回避表决。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同意164,341,39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01%;反对147,8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99%;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75,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54.2415%;反对147,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45.758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获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股东黄泽伟先生回避表决。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同意164,340,39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95%;反对148,8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05%;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74,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53.9319%;反对148,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46.068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律师见证情况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律师鲍金桥、万晓宇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发表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和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提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3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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