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于2024年1月31日在公司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1月26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2人,实际出席独立董事2人。会议由沈哲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独立董事充分讨论,审议了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与关联方通达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之下属企业的关联租赁,租赁价格在参考市场公允价格基础上,经交易双方公平、友好、自主协商确定,价格公允;本次交易有助于提高公司资产利用率和公司整体的盈利能力,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签订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事项,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沈 哲: 林东云:
2024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