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回复及
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更新的提示性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1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3〕637号](以下简称《问询函》)。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相关审核问询问题。2024年1月31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基于调整后的发行方案,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回复,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进行了相应补充、更新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修订稿)》及相关文件。公司将按照要求及时将补充与修订后的材料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尚需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