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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汇股份:关于拟与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投资合作协议暨对外投资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2-01

证券代码:300839 证券简称:博汇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6债券代码:123156 债券简称:博汇转债

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与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投资合作协议

暨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如出现审议未通过情形,该事项存在不能实施的风险。

2、本次投资是以竞买目标土地为前提,土地使用权最终能否竞得、成交价格及取得时间具有不确定性。

3、本次投资项目的实施尚需向有关主管部门办理项目备案、环评审批(如需)、建设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前置审批工作,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该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变更、延期、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4、本次投资项目在实施建设过程中及建成后均会面临宏观经济、国家政策、法律法规、行业发展、当地政策、市场环境、生产经营等因素的影响,项目具体投入金额、投资周期、能否建成并投入使用均存在不确定性,可能存在本项目部分或全部无法实施的情况。

5、本投资合作协议中涉及的投资金额等数值均为预估数,实际执行情况可能与预期存在差距,相关条款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的预测,亦不构成对投资者的承诺;未来市场情况的变化也将对业绩的实现造成不确定性影响。

6、本次项目投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本次投资总额较大,资金能否按期到位存在不确定性,投资、建设过程中的资金筹措、信贷政策的变化、融资渠道的通畅程度将使公司承担一定的资金风险。若本项目实施过程

中,公司所处的经济、行业及技术等环境发生对企业不利的重大变化,投资项目不能及时释放产能产生效益,则存在效益无法覆盖新增折旧摊销金额而导致公司的经营业绩和盈利水平下滑的风险,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一、对外投资概述

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3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与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投资合作协议暨对外投资的议案》。为推动公司在特种油细分领域的产业链布局,助力宁波“361”万千亿级产业集群发展,促进绿色石化产业提质升级,实现区域更高质量发展,同意公司与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投资合作协议,在青峙化工新材料产业园投资建设160万吨/年新材料及高端化学品一体化项目,本项目计划投资总额约

22.8亿元(最终以实际投资金额为准)。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人士负责项目具体实施,办理包括但不限于购买土地使用权、成立子公司、向有关主管部门办理项目备案、环评审批(如需)、建设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与实施本项目有关的全部事宜。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协议对方基本情况

1、名称: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与公司关系:协议对手方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3、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4、类似交易情况:最近三年公司未与协议对方发生类似交易情况。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甲方: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乙方: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

160万吨/年新材料及高端化学品一体化项目

(三)实施主体

公司在甲方区域内新成立子公司或合资公司运营此项目,注册资本为5亿元,具体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并以实际成立情况为准。

(四)项目用地

项目拟落户青峙化工新材料产业园,用地总面积约246亩,土地出让起始价格按市场评估价确定,用地具体位置、面积及价格以区资规部门出让公告为准。

(五)项目概况

项目总投资约22.8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约20.2亿元(最终以实际投资金额为准)。该项目建设主要为新材料及高端化学品的研发和生产,产出高附加值产品,从而实现对原料的高效率利用,加强公司产业联动,获得最大化的综合效益。

四、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投资合作协议所涉及对外投资项目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和发展要求,有助于充分发挥各方资源优势,完善公司在特种油细分领域的产业链,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和行业影响力,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及全体股东利益。

(二)本次投资建设项目符合公司的整体战略发展布局,促进公司业务更好的发展,加强公司产业布局的联动性,优化公司产业结构,丰富公司产品线品种,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提升经济效益,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有助于提高公司可持续经营能力,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三)投资合作协议所涉及对外投资项目建设周期较长,短时间内难以形成规模经济效益,对公司2024年度经营业绩不会构成重大影响。本次投资项目对公司长期收益的影响主要取决于具体投资方案的执行情况、项目的实施情况、行业市场的发展情况。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拟与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投资合作协议暨对外投资事项有利于加强公司产业布局的联动性,完善公司在特种

油细分领域的产业链,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提升经济效益,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和行业影响力,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风险提示

(一)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如出现审议未通过情形,该事项存在不能实施的风险。

(二)本次投资是以竞买目标土地为前提,土地使用权最终能否竞得、成交价格及取得时间具有不确定性。

(三)本次投资项目的实施尚需向有关主管部门办理项目备案、环评审批(如需)、建设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前置审批工作,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该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变更、延期、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四)本次投资项目在实施建设过程中及建成后均会面临宏观经济、国家政策、法律法规、行业发展、当地政策、市场环境、生产经营等因素的影响,项目具体投入金额、投资周期、能否建成并投入使用均存在不确定性,可能存在本项目部分或全部无法实施的情况。

(五)本投资合作协议中涉及的投资金额等数值均为预估数,实际执行情况可能与预期存在差距,相关条款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的预测,亦不构成对投资者的承诺;未来市场情况的变化也将对业绩的实现造成不确定性影响。

(六)本次项目投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本次投资总额较大,资金能否按期到位存在不确定性,投资、建设过程中的资金筹措、信贷政策的变化、融资渠道的通畅程度将使公司承担一定的资金风险。若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所处的经济、行业及技术等环境发生对企业不利的重大变化,投资项目不能及时释放产能产生效益,则存在效益无法覆盖新增折旧摊销金额而导致公司的经营业绩和盈利水平下滑的风险,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七)公司将根据本次投资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投资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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