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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宝生物: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自愿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2-01

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自愿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

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价值的认可,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维护公司股价稳定,树立良好的市场形象。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特定期间不减持公司股份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为支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增强广大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投资者权益和资本市场的稳定,公司实际控制人杨英女士、孙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蔡智华女士共同出具《关于特定期间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函》,承诺自2024年4月17日起6个月内不通过二级市场、大宗交易减持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且在上述承诺期内该部分股份因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而增加的股份亦遵守前述不减持承诺。如上述主体违反承诺减持公司股份,其因减持公司股份所得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并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杨英女士、孙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蔡智华女士已于2023年10月出具《关于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函》,承诺自2023年10月17日起未来6个月内不通过二级市场、大宗交易减持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承诺期内如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而增加的股份,亦遵守上述承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自愿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承诺主体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股份性质
1杨英138,077,26633.94%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已于2023年1月17日上市流通。
2孙黎32,539,2378.00%
3蔡智华11,428,1212.81%
合计182,044, 62444.75%/

公司董事会将对上述承诺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聚焦核心战略,强化创新能力

公司自成立以来聚焦免疫治疗和代谢领域,经过多年发展已成长为聚乙二醇蛋白质长效药物领域的领军企业。未来公司将继续深耕主业,重点推进以派格宾为基础的乙肝临床治愈研究,进一步提升乙肝临床治愈率和降低肝癌发生风险,不断提升产品市场渗透率。同时,公司将持续加大研发投入,以技术创新驱动发展,进一步巩固和提升核心竞争力,实现高质量发展。

三、加强投资者交流,重视投资回报

公司将坚守合规、诚信底线,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通过“上证e互动”平台、投资者专线、投资者邮箱等多种渠道开展投资者交流,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积极有效地向市场传递公司价值,增强投资者信心。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回报,上市以来每年均进行现金分红且比例不断提高,未来公司将继续专注核心主业,努力提升管理质效,为投资者创造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

公司将持续评估、实施“提质增效重回报”的具体举措,努力通过良好的业绩表现、规范的公司治理、积极的投资者回报,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回馈投资者的信任,共同促进市场平稳运行。

特此公告。

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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