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纬达光电:关于确认应收账款核销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1-31

佛山纬达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应收账款核销的公告

佛山纬达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

日召开,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应收账款核销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核销应收账款的情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公司拟对经营过程中长期挂账难以追收的应收账款进行清理,并予以核销。本次申请核销的应收账款涉及

家单位,金额为USD205,606.92美元(折合人民币1,456,252.13元),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本次应收账款的核销,不会对公司当期损益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二、本次核销应收账款对公司的影响本次核销应收账款的事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制度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审议及表决情况公司于2024年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应收账款核销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

票;反对票

票;弃权票

票。同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应收账款

核销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意见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应收账款核销依据充分,不涉及公司关联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意公司本次应收账款核销事项。

五、监事会意见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应收账款核销依据充分,不涉及公司关联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意公司本次应收账款核销事项。

六、备查文件

(一)《佛山纬达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佛山纬达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佛山纬达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月3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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