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田中精机”、“公司”或“上市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于2024年1月23日对田中精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进行了持续督导培训。本次培训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培训基本情况
培训时间:2024年1月23日
培训方式:以腾讯会议线上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培训
培训对象:田中精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
对于因故未能参加线下现场培训的相关人员,保荐机构已向其提供本次培训的相关资料并提请公司督促其自学,在学习过程中如有疑问可随时与中泰证券培训人员联系。
二、培训主要内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培训重点围绕限售股减持相关规定、近期再融资监管安排及上市公司监管处罚案例等专题进行深入解读。
三、培训效果
本次培训工作过程中,田中精机给予了积极配合。中泰证券通过将相关法规、
业务规则解读与证券市场案例分析、公司的具体情况相结合,使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加强了对上市公司限售股减持、再融资、规范运作等方面相关规定事项的了解,提升了公司相关人员对上市公司的规范运作意识,达到了预期的培训效果。
(本页无正文,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孙 涛 王文峰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