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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太科技: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2-01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太科技”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对亚太科技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自有闲置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2、投资总额度: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目前的资金状况,使用任一时点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进行投资。

3、投资品种:公司及子公司运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的品种为商业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公司不能将该等资金用于从事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

4、资金来源:资金为公司及子公司自有资金。

5、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6、公司及子公司与提供现金管理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风险分析

1、投资风险。尽管现金管理投资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受宏观经济形势、财政及货币政策、汇率及资金面等变化的影响较大,投资收益具有一定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资金存放与使用风险;

3、相关人员操作和道德风险。

(二)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保本型的投资品种。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2)管理层进行具体实施时,需得到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批准并由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相关合同。投资活动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必要时可外聘人员、委托相关专业机构,对投资品种、止盈止亏等进行研究、论证,提出研究报告。公司财务部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针对资金存放与使用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建立台账管理,对资金运用的经济活动应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财务核算工作;

(2)财务部于发生投资事项当日应及时与银行核对账户余额,确保资金安全;

(3)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内部审计部进行日常监督。

3、针对投资相关人员操作和道德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实行岗位分离操作,现金管理业务的申请人、审核人、审批人、操作人、资金管理人应相互独立;

(2)公司相关工作人员与金融机构相关工作人员须对现金管理业务事项保密,未经允许不得泄露本公司的现金管理方案、交易情况、结算情况、资金状况等与公司现金管理业务有关的信息。

4、公司制定《委托理财管理制度》,并将加强市场分析和品种调研,切实执行内部有关管理制度,严控风险,规范运作。

5、公司将根据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报告期内现金管理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等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及子公司本次运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

2、通过适度的现金管理,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四、履行的审批程序

2024年1月3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的品种为商业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公司不能将该等资金用于从事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该5亿元额度由公司及子公司共同滚动使用,且任一时点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总额不超过5亿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及由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本事项属董事会审议范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人认为,亚太科技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上述事项符

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亚太科技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通过适度的现金管理,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综上所述,本保荐人认为亚太科技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保荐人对于亚太科技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黄建飞 王 旭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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