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月31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陕西省西安市锦业一路与丈八二路十字东
南角永威时代中心31楼)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与通讯相结合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年1月29日以电话或电子邮件
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韩文雄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会董事人数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7人。
董事韩文雄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如有)。
董事权新学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如有)。
公告编号:2024-012董事钱善国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如有)。董事黄泽民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如有)。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章程必备条款》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予以修订。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此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定于
2024
年
2 |
月
日下午
14:00 |
在公司会议室(陕西省西安市锦业一路与丈八二路十字东南角永威时代中心31楼)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本次拟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年2月23日下午14:00开始;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2月21日15:00至2024年2月23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此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4-012
三、备查文件目录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