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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泰山:关于能源交通公司及子公司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借款的关联交易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2-01

证券代码:000720 证券简称:新能泰山 公告编号:2024-007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能源交通公司及子公司向公司及子公司

提供借款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以及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经与华能能源交通产业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源交通公司”)协商,能源交通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借款,总金额不超过100,000万元人民币,期限不超过一年,经协商后可提前归还,按不超过公司及子公司取得贷款时的银行贷款利率水平承担借款利息。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向能源交通公司及子公司借款余额为24,900万元,利息支出为980.43万元。预计2024年公司及子公司向能源交通公司及子公司借款总金额不超过100,000万元人民币,按不超过公司及子公司取得贷款时的银行贷款利率水平承担借款利息,预计年利息支出不超过4,290万元。

2.能源交通公司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能源交通公司及子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公司于2024年1月31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该项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张彤先生、李晓先生、石林丛女士、管健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华能能源交通产业控股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甲23号

注册资本:365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张巍

成立日期:2002年11月11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0930464P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煤炭销售(不在北京地区开展实物煤的交易、储运活动);招投标代理服务;进出口代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金属材料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五金产品零售;五金产品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日用家电零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电气设备销售;电线、电缆经营;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润滑油销售;国内贸易代理;装卸搬运;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国内货物运输代理;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软件开发;信息系

统集成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消防器材销售;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电子产品销售;电力设施器材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光缆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橡胶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密封件销售;紧固件销售;仪器仪表销售;照明器具销售;阀门和旋塞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安防设备销售;油墨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电池销售;金属工具销售;制冷、空调设备销售;可穿戴智能设备销售;物联网设备销售;物联网应用服务;办公设备销售;办公设备耗材销售;日用品批发;日用百货销售;日用化学产品销售;纸制品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交通及公共管理用标牌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服装服饰批发;皮革制品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日用品销售;服装服饰零售;化妆品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

住宿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能源交通公司总资产3,024,248.09万元,所有者权益208,623.69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1,084,566.25万元,净利润-93,531.15万元。

3.关联关系

能源交通公司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能源交通公司及子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4.关联方是否失信被执行人。

能源交通公司及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能源交通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借款,总金额不超过100,000万元人民币,期限不超过一年,经协商后可提前归还,按不超过公司及子公司取得贷款时的银行贷款利率水平承担借款利息。预计2024年公司及子公司向能源交通公司及子公司借款总金额不超过100,000万元人民币,按不超过公司及子公司取得贷款时的银行贷款利率水平承担借款利息,预计年利息支出不超过4,290万元。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能源交通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借款,总金额不超过100,000万元人民币,期限不超过一年,经协商后可提前归还,按不超过公司及子公司取得贷款时的银行贷款利率水平承担借款利息。

五、拟签订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子公司拟分别与能源交通公司及子公司签署《借款合同》,期限不超过一年,经协商后可提前归还,按不超过公司及子公司取得贷款时的银行贷款利率水平承担借款利息。

六、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以及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4年年初至本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向能源交通公司及子公司借款余额为24,500万元,公司及子公司与能源交通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3,814.65万元。

八、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1月

29日召开会议,审议了《关于能源交通公司及子公司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发表如下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本次交易的有关资料,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是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以及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而发生的,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平合理,符合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3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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