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新威凌金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湖南新威凌金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
月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3年
月
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
月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73)。公司于2024年
月
日收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变更湖南新威凌金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变更的基本情况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原委派陈长春、沈奕为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鉴于原签字注册会计师陈长春为公司提供服务合计已满
年,已达到轮换要求,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现委派黄海波接替陈长春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本次变更后,为公司提供2023年度审计服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为黄海波、沈奕。
二、新任签字注册会计师简历
(一)基本情况签字注册会计师:黄海波先生,2002年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年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7年
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
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湖南海利(600731)、南新制药(688189)、天龙集团(300063)、坚朗五金(002791)、华测检测(300012)、凯中精密(002823)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二)独立性和诚信情况新任签字注册会计师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符合定期轮换的规定,无不良诚信记录。
三、对公司的影响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产生不利影响。
四、备查文件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变更湖南新威凌金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函》。
湖南新威凌金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