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1月31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张家港市江帆路8号新点软件东区E幢2015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20 |
普通股股东人数 | 20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 244,260,984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 244,260,984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 74.0184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 74.0184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曹立斌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
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其中黄素龙以通讯方式出席;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其中陈洲以通讯方式出席;
3、 董事会秘书戴静蕾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普通股 | 243,821,911 | 99.8202 | 438,673 | 0.1795 | 400 | 0.0003 |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李鹏、张强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
格及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