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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培动力: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2-01

证券代码:603121 证券简称:华培动力 公告编号:2024-005

上海华培数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华培数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月26日以邮件方式通知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于2024年1月31日(星期三)在上海市青浦区崧秀路218号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范宝春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经认真逐项自查和论证,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各方面均满足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具备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确定了以简

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方案,具体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式,在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发行缴款。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发行数量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10,156.01万股(含本数),最终发行数量将由公司董事会根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对应募集资金金额不超过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回购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及本次发行价格发生调整的,则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数量为准。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含35名)的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等特定投资者等。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本次发行尚未确定发行对象。最终发行对象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年度股东大会授权,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此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以同一价格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与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

=P

-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

=P

/(1+N)

两项同时进行:P

=(P

-D)/(1+N)

其中,P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

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将根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由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但不低于前述发行底价。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限售期安排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投资者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即自本次发行的股票登记至名下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基于认购本次发行所取得的公司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股票锁定安排。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2,360.00万元(含本数),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规定;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压力传感器产能扩充项目14,114.5712,420.00
2磁类传感器产能扩充项目3,083.962,690.00
3MEMS压力传感芯片及模组产业化项目2,478.051,050.00
4补充流动资金6,200.006,200.00
合计25,876.5822,360.00

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内,公司可根据项目的进度、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对相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顺序和具体金额进行适当调整。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为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若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照新的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批准。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全体监事经审议,认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结合公司具体情况,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编制的预案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的《上海华培数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根据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全体监事经审议,认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结合公司具体情况,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编制的《上海华培数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的《上海华培数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根据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全体监事经审议,认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结合公司具体情况,拟定的《上海华培数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的《上海华培数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要求,公司编制了《上海华培数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并由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上海华培数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23]54596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的《上海华培数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上海华培数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公司就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股东权益和即期回报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了分析,结合实际情况提出了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的《上海华培数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以简易程

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根据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议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三年及一期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出具了《上海华培数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审核报告》(天职业字[2023]54595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的《上海华培数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审核报告》。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根据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特此公告。

上海华培数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2月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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