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珀莱雅: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2-01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2023年12月13日,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2023年12月20日,公司披露回购报告书,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并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本数),回购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30元/股(含),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30%,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88)。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3年12月26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2023年12月27日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1)。

(二)2024年1月31日,公司完成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2,210,825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5572%(本公告以截至2024年1月30日的公司总股本即396,757,275股为准),回购最高价格为100.19元/股,回购最低价

格为77.97元/股,回购均价为86.90元/股,使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211.57万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本次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回购方案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3年12月14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4)。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类别本次回购前本次回购后
股份数量(股)比例(%)股份数量(股)比例(%)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957,0600.491,957,0600.49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94,800,11499.51394,800,21599.51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00.002,210,8250.56
总股本396,757,174100.00396,757,275100.00

注:1、上表中“本次回购前股份数量”为截至2023年12月18日的公司总股本。

2、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总股本”发生变动主要系公司在实施回购股份期间“珀莱转债”转股导致。

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总计回购股份2,210,825股,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根据回购股份方案,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若本次回购的股份在本公告披露日后三年内未能使用完毕,则公司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使用股份将被注销。在回购股份过户之前,已回购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

后续公司将按照上述用途使用已回购的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2月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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