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69 证券简称:ST金鸿 公告编号:2024-006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ST金鸿股票代码:000669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新能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
住所: | 北京市石景山八大处高科技园区西井路3号3号楼1245 |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24年1月31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下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鸿控股”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金鸿控股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决策机关全体成员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7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金鸿控股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9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 10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0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表 ...... 11
第一节 释义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新能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
发行人、上市公司、 金鸿控股、公司 | 指 |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本报告书、报告书 | 指 |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新能国际投资有限公司被动减少金鸿控股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20.71%的行为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收购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 |
注:本报告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 新能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
注册地址 | 北京市石景山八大处高科技园区西井路3号3号楼1245 |
公司编号 | 91110107662152126P |
企业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通讯地址 | 北京市石景山八大处高科技园区西井路3号3号楼1245 |
经营范围 | 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技术开发;技术转让。 |
2、主要负责人介绍
姓名 | 性别 | 职务 | 国籍 | 居住地 | 在其他国家居留权情况 |
胡春生 | 男 | 总经理 | 中国 |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 | 无 |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被动减少上市公司股份系法院司法拍卖。
二、未来 12 个月的持股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未来十二个增加或减少上市公司股票的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41,477,93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0.79%。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无限售流通股578,78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08%。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截至 2024年1月19日,信息义务披露人因司法拍卖被动减少上市公司股票140,899,144股,减少比例为20.71%。,具体如下:
股东名称 | 交易方式 | 交易日期 | 减持数量(股) | 增减持比例 | 减持均价 |
新能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 司法拍卖 | 2023年 1月 18 日 | 140,899,144 | 20.71% | 1.85元/股 |
三、本次权益变动后前后的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本次权益变动前 | 本次权益变动后 | ||
股份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股份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新能国际 投资有限公司 | 141,477,932 | 20.79% | 578,788(不包括二级市场被动减持股数 21,250 股) | 0.08% |
四、本次权益变动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且全部处于冻结或质押状态。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金鸿控股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除本报告书第三节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提交本报告书日前六个月内存在被动减持上市公司股份情况,具体如下:
1. 2023年8月4日被司法拍卖3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4%
2. 2023年7月19日至2024年1月19日,在二级市场被动减持7,425,23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新能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法人: 胡春生
日期:2024年 1月31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四)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以供投资者查询。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青年湖北街鼎成大厦四层联系电话:(010) 82809445联系人:焦玉文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表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吉林市高新区恒山西路108号 |
股票简称 | ST 金鸿 | 股票代码 | 000669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新能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北京市石景山八大处高科技园区西井路3号3号楼1245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 有□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 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 是 □ 否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无限售条件股份 持股数量:141,477,932股 持股比例:20.79%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无限售条件股份 变动数量:140,899,144 股 变动比例:20.71% | ||
在上市公司 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 时间:2024 年 1月18日 方式:司法拍卖 | ||
是否已充分 披露资金来 源 | 是□ 否□ 不适用√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 是 □ 否 1.2023年8月4日被司法拍卖3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4% 2. 2023年7月19日至2024年1月19日,在二级市场被动减持742523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 □ 否 □ 不适用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 □ 否 □ 不适用 √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 □ 否 □ 不适用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签章):新能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法人: 胡春生2024年 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