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耀皮玻璃: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2-01

证券代码:600819/900918 证券简称:耀皮玻璃/耀皮B股 公告编号: 2024-005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董事刘澎先生因公务未能亲自出席,委托董事长殷俊先生代为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

? 全体董事对本次董事会会议的所有议案投同意票。

? 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议案全部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2024年1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材料。

(三)2024年1月30日,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采用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

(四)应当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8人,亲自出席会议董事7名,刘澎董事因公务未能出席会议,委托董事长殷俊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

(五)董事长殷俊先生主持会议,监事长陈宗来先生、董秘陆铭红

女士、财务总监高飞先生列席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2023年度经营报告及2024年度经营计划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2024年度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适度提升公司资金使用效益,在保证资金安全和流动性的前提下,公司决定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投资于期限短、风险低、流动性好的稳健型理财产品,在有效期内任一时点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上述资金额度内可滚动使用,有效期为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授权公司资金管理委员会在有效期、资金额度、产品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职权,具体事务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并建立投资台账。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报》、香港《大公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2024年度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

为规避或降低汇率波动造成的汇兑损失、增强财务稳健性,公司根据对2024年业务开展情况的预计,决定适度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货币互换、外汇掉期等以锁定利润、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及产品的组合。交易币种只限于公司经营使用的主要结算币种美元、欧元。交易金额不超过800万美元、600万欧元(任一时点不超过等值于人民币1.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32%),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上述额度在授权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

在报经批准的上述额度内,授权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行使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资金管理委员会审批,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报》、香港《大公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公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并决定其2024年度报酬的议案

1、关于2023年度审计费用事项

经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被公司聘请为2022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审计费

用为190万元(含税)。由于2023年5月,公司完成收购大连耀皮玻璃有限公司,合并范围新增1家子公司,因此,2023年度实际发生审计费用205万元(含税)。

2、关于聘任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并决定其年度报酬事项根据财政部、国资委、证监会的《关于印发<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会〔2023〕4号)、《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议,公司拟聘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报表和内控审计的审计机构,两项审计费用合计为198万元(含税)。本议案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报》、香港《大公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并决定其2024年度报酬的公告”。

(五)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报》、香港《大公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六)关于华东耀皮扩建辅助用房作为仓储使用的议案

为降低物流成本,保证原材料安全库存,稳定生产,并提高闲置土地利用率,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华东耀皮玻璃有限公司计划将闲置预留土地硬化后作为临时堆场并建设辅助用房(仓库)作为原料仓储及相关基本配套。项目投资金额为914万元人民币。建成后,将有效增加原料仓储面积,辅助用房可以存储原料,临时堆场也有短期存放能力,还可以临时增加库存玻璃存放,未来也可作为光伏玻璃加工车间。项目有利于更有效利用厂区闲置地块,节约物流费用和原料采购成本,降低经营风险。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关于制定《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八)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考评和年绩效薪结算的议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考评和年绩效薪结算符合《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管理办法》的规定。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2月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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