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发出的时间、方式
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4年1月25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
(三)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4年1月3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雄华主持。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材料。
相关内容详见2024年1月31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
特此公告。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