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文件
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1月30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向大唐贵州发电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转让高压电缆资产的独立意见
董事会审议该项关联交易议案的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履行了回避表决义务,程序合法有效。我们认为本次为盘活闲置资产,向关联方转让闲置的高压电缆资产,可避免备用物资长期闲置,有利于公司所属企业尽快回收闲置物资款项,减少利息支出,节约公司新能源项目投资成本。上述交易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价格为资产评估结果,交易价格公允。本次交易对公司本期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不利影响;关联交易行为规范,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它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文件
同意公司向关联方转让高压电缆资产。
二、关于向关联方出租资产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董事会审议该项关联交易议案的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履行了回避表决义务,程序合法有效。
1.我们认为涉及向关联方出租送出线路的关联交易,是在不影响遵义桂冠送出的前提下进行出租,有利于提高送出工程的设备利用率,收回自建送出线路工程投资,降低财务成本,提高生产效率和优化产能,保持市场竞争力。
2.我们认为涉及向关联方出租闲置公寓的关联交易,公寓虽家具家电总体陈旧,但尚可正常使用,为避免资产长期闲置,提高资产使用率,确保公寓物业管理到位、安全管理规范达标,同时有利于公司所属企业增加收入。
上述交易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公司本期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不利影响;关联交易行为规范,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同意公司向关联方出租送出线路和闲置公寓。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签字:
2024年1月30日
潘 斌 | 韦锡坚 |
林世权 | 沈剑飞 |
周 兵 | |
独立董事签字:
2024年1月30日
潘 斌 | 韦锡坚 |
林世权 | 沈剑飞 |
周 兵 | |
独立董事签字:
2024年1月30日
潘 斌 | 韦锡坚 |
林世权 | 沈剑飞 |
周 兵 | |
独立董事签字:
2024年1月30日
潘 斌 | 韦锡坚 |
世权 | 沈剑飞 |
周 兵 | |
独立董事签字:
2024年1月30日
潘 斌 | 韦锡坚 |
林世权 | 沈剑飞 |
周 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