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业绩预告的具体适用情形: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负值。
●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8,000万元至-74,000万元。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8,000万元至-74,0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大幅减亏。
2.预计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19,000万元至-105,000万元。
(三)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
追溯调整前,2022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21,240.77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54,298.55万元,基本每股收益为-0.097元/股。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6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事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准则解释第16号,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追溯调整后,2022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21,106.29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54,164.07万元,基本每股收益为-0.097元/股。
三、本期业绩变化的主要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业绩大幅减亏的原因主要为:一是公司以前年度承接的价格相对较低的民船建造订单陆续交付,产品毛利率有所改善;二是报告期内公司加强主建船型关键周期达标管理,全力以赴确保按期交船,提高生产效率;三是深入推进“成本工程”,持续深化成本管控,着力提质增效。
但是,报告期内,公司对大型液化天然气(LNG)船、新型浮式生产储卸油船(FPSO)、部分集装箱船等新建船型计提了存货减值8.60亿元。
四、风险提示
公司不存在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3年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一月三十日
报备文件:
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董事会秘书关于本期业绩预告的情况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