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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围海:关于延期披露会计差错更正后相关财务信息的提示性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1-31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披露会计差错更正后相关财务信息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3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并且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更正后的相应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专项审核报告,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及《关于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审核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4)第225001号]。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已经披露的年度财务报表进行更正,需要聘请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更正后的财务报表进行全面审计或对相关更正事项进行专项鉴证,如果会计差错更正具有广泛性影响或导致公司相关年度盈亏性质发生改变,需对更正后财务报表进行全面审计并出具新的审计报告;除上述情况外,会计师事务所可以仅对更正事项执行专项鉴证并出具专项鉴证报告。如果公司对年度财务报表进行更正,但不能及时披露更正后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或专项鉴证报告,公司应当在临时公告公布之日起两个月内完成披露。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在本提示性公告披露之日起两个月内完成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后相关财务信息的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四年一月三十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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