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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石控股: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1-30

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福石控股”)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1月30日14:00在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W2座901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1月26日通过邮件及通讯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公司监事会主席周学鹏先生、监事郭天昶和胡凯丽参加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审议并同意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

审议结果: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

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审议结果: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进行了研究与分析,并编制了《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审议结果: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符合《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审议结果: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说明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自2010年4月21日在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最近五个会计年度(2018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期间,不存在通过配股、增发、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方式募集资金的情况,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已满五个会计年度。鉴于上述情况,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也无需聘请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审议结果: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1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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