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业绩预告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项 目 | 本会计年度 | 上年同期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盈利:156,000万元–202,000万元 | 亏损:158,491万元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亏损:46,000万元–68,000万元 | 亏损:89,884万元 |
基本每股收益 | 盈利:0.8元/股–1.03元/股 | 亏损:2.1元/股 |
营业收入 | 40,000万元–50,000万元 | 62,930万元 |
扣除后营业收入 | 38,500万元–48,500万元 | 61,314万元 |
项 目 | 本会计年度末 | 上年末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 135,000万元–173,000万元 | -116,798万元 |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系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已就业绩预告相关重大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双方不存在重大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公司本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实现扭亏为盈,期末净资产转正。公司经营业绩发生变动,主要原因系:
1.2023年12月29日,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法院作出【(2023)鲁0613破2号之二】《民事裁定书》,裁定确认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终结公司重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整程序,公司按照相关规定确认重整收益。2.公司对于原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冲回计提坏账准备,对违规担保事项冲回计提预计负债。
3.公司预计报告期内非经常性损益对净利润的影响额约22.4亿元,上年同期为-6.86亿元。本期非经常性损益主要为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债务重组损益等。
四、风险提示
1、公司因2022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因2022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2023年度报告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1条规定的任一情形,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交易的风险。若公司2023年度报告表明公司符合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1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四)项任一情形的条件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7条规定,公司可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对其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公司最终能否达到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尚存在不确定性,且申请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因1)原控股股东山东东方海洋集团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2)违规对外担保;3)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内部控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4)公司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5)公司2020年、2021年及2022年连续三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已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在符合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时,公司将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公司最终能否达到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尚存在不确定性,且申请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系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后续披露的2023年度报告中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数据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四年一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