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2、业绩预告情况:同向下降
项目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盈利:4,000.00万元-5,200.00万元 | 盈利:21,224.60万元 |
比上年同期下降:75.50%-81.15%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盈利:3,788.00万元-4,988.00万元 | 盈利:21,427.15万元 |
比上年同期下降:76.72%-82.32% | ||
基本每股收益 | 盈利:0.39元/股-0.51元/股 | 盈利:2.07元/股 |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就本次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双方在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分歧。本次业绩预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报告期内,因美国海关溯源要求,公司全资子公司越南海欣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南海欣”)出口美国的部分货物未能及时通关,导致公司业绩下滑。
2、基于谨慎性原则,为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越南生产基地可能受溯源影响的存货、越南生产基地的部分固定资产等资产的可变现净值、可收回金额等进行了充分的分析、评估和测试,计提了适当的资产减值准备,此举对公司本期的利润相关指标造成了一定影响。最终资产减值准备计提金额将由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确定。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