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433 股票简称:*ST太安 公告编号:2024-003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2、预计的业绩:√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项目 | 本期报告 | 上年同期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亏损:176,614.76万元至192,114.76万元 | 亏损:82,282.23万元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亏损:200,225.24万元至215,725.24万元 | 亏损:80,916.89万元 |
基本每股收益 | 亏损:-2.30元至-2.51元 | 亏损:-1.07元/股 |
营业收入 | 41,511.75万元至42,511.75万元 | 72,484.49万元 |
扣除后营业收入 | 32,657.06万元至33,657.06万元 | 72,037.30万元 |
项目 | 本期报告 | 上年末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 69,229.71万元至75,229.71万元 | 361,436.75万元 |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公司2023年年度业绩预告相关的财务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核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已就本次业绩预告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对此不存在重大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本报告期内,公司债务沉重;固定资产比重大,折旧及摊销等固定性费用居
高;广东康爱多数字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与供应商诉讼纠纷,因公司提供了连带责任担保,康爱多众多供应商诉讼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公司融资渠道受到严重制约,流动资金流动性不足,产品销售渠道投入资金紧缺,导致产品经营利润亏损较大;本报告期资产减值损失较大,资产减值约19亿元。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风险提示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9.3.11条规定:
“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9.3.1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一)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
(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
(五)虽符合第9.3.7条的规定,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六)因不符合第9.3.7条的规定,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同意。
公司追溯重述导致出现本规则第9.3.1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或者因触及第9.3.1条第一款第(四)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出现前款第(四)项至第(六)项情形或者实际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指标相应年度的次一年度出现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若公司2023年度出现前述第9.3.11条规定六种情形之一的,公司股票存在终
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法院决定启动公司预重整程序,尚不代表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关于公司进入重整程序的相关法律文书。后续公司是否能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如果汕头中院裁定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同时,若后续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并被实施破产清算,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4.17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3、因公司2022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前述情形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3.1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公司股票自2023年5月5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此外,公司还存在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被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最近一年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存在资金占用且情形严重等情形,前述情形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一)(四)(七)项、第9.8.2条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述“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均未消除。
4、2024年1月11日,公司披露《关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清欠进展公告》,截至2024年1月11日,控股股东太安堂集团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尚未偿还的金额为49,156.13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尚未偿还的金额为49,156.13万元。根据《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国发[2020]14号),法院受理上市公司破产重整前未解决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问题或提出切实解决方案的,将直接影响上市公司破产重整进程,因此,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
特此公告。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四年一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