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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钽业: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1-31

证券代码: 000962 证券简称:东方钽业 公告编号:2024-002号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基本情况简介

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持续稳定运行,2024年,公司与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西北稀有金属材料研究院宁夏有限公司、宁夏中色新材料有限公司、宁夏中色金航钛业有限公司、宁夏盈氟金和科技有限公司等关联公司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涉及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燃料和动力;销售产品、商品;提供劳务、接受劳务。预计2024年度总金额为12,965.00万元(不含税),2023年度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14,152.00万元(不含税),2023年实际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为10,594.50万元(不含税)。

上述关联方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经2024年1月29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白轶明、唐微、包玺芳、刘五丰回避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3、此项关联交易尚需获得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批准,对此议案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关联交易内容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合同签订金额或预计金额(万元)截至披露日已发生金额(万元)上年发生金额(万元)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宁夏中色新材料有限公司气体及热水采购按市场价格定价150.00-1,068.45
宁夏中色金航钛业有限公司钛制品按市场价格定价1,500.00-389.60
宁夏中色金辉新能源有限公司产品出口买断按市场价格定价--80.14
宁夏盈氟金和科技有限公司氢氟酸按市场价格定价1,000.00-863.81
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材料费按市场价格定价--3.14
小 计2,650.00-2,405.14
向关联人采购燃料和动力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水电汽按市场价格定价6,000.00-5,362.62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钽铌制品按市场价格定价--5.71
宁夏中色金航钛业有限公司钽铌制品按市场价格定价1,500.00-82.48
西北稀有金属材料研究院宁夏有限公司钽铌制品按市场价格定价100.00-31.84
宁夏中色新材料有限公司钽铌制品按市场价格定价--3.22
小 计1,600.00-123.25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分析费、加工费按市场价格定价25.00-56.68
宁夏中色金辉新能源有限公司分析费按市场价格定价--7.98
宁夏中色金航钛业有限公司分析费、加工费按市场价格定价630.00-486.19
宁夏中色新材料有限公司分析费按市场价格定价20.00-11.89
小 计675.00-562.74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综合服务费、租赁费、车辆使用费及采购服务代理费等按市场价格定价690.00-672.07
宁夏中色金航钛业有限公司加工费按市场价格定价420.00-514.31
西北稀有金属材料研究院宁夏有限公司分析费按市场价格定价80.00-77.86
宁夏中色新材料有限公司零星工程、修理、加工、循环水使用按市场价格定价850.00-714.41

费及租赁费等

费及租赁费等
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接受委贷利息按市场价格定价--88.74
有色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利息及手续费按市场价格定价--34.09
大冶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接受培训费劳务按市场价格定价--0.78
鑫诚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监理费按市场价格定价--38.49
小 计2,040.00-2,140.75
合 计12,965.00-10,594.50

注:2023年数据未经审计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关联交易内容实际发生金额(万元)预计金额(万元)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 (%)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披露日期及索引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宁夏中色新材料有限公司气体及热水采购1,068.451,580.001.25%-32.38%2023年1月18日,2023-003号公告
宁夏中色金航钛业有限公司钛制品389.601,360.000.46%-71.35%2023年1月18日,2023-003号公告
宁夏中色金辉新能源有限公司产品出口买断80.1430.000.09%167.13%2023年1月18日,2023-003号公告
宁夏盈氟金和科技有限公司氢氟酸863.811,100.001.01%-21.47%2023年1月18日,2023-003号公告
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材料费3.14-0.004%-
小计2,405.144,070.002.82%-40.91%
向关联人采购燃料和动力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水电汽5,362.626,350.00100.00%-15.55%2023年1月18日,2023-003号公告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钽铌制品5.71-0.01%-
宁夏中色金航钛业有限公司钽铌制品82.48200.000.08%-58.76%2023年1月18日,2023-003号公告
西北稀有金属材料研究院宁夏有限公司钽铌制品31.8430.000.03%6.13%2023年1月18日,2023-003号公告
宁夏中色新材料有限公司钽铌制品3.22-0.003%-
小计123.25230.000.11%-46.41%

向关联人提

供劳务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分析费、加工费56.6880.000.05%-29.15%2023年1月18日,2023-003号公告
宁夏中色金辉新能源有限公司分析费7.9820.000.25%-60.10%2023年1月18日,2023-003号公告
宁夏中色金航钛业有限公司加工费、分析费486.19850.0014.93%-42.80%2023年1月18日,2023-003号公告
宁夏中色新材料有限公司分析费11.8950.000.37%-76.22%2023年1月18日,2023-003号公告
小计562.741,000.0015.59%-43.73%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综合服务费、租赁费、车辆使用费及采购服务代理费等672.07884.0017.63%-23.97%2023年1月18日,2023-003号公告
宁夏中色金航钛业有限公司加工费514.31600.0013.52%-14.28%2023年1月18日,2023-003号公告
西北稀有金属材料研究院宁夏有限公司分析费77.8610.002.05%678.60%2023年1月18日,2023-003号公告
宁夏中色新材料有限公司零星工程、修理、加工及循环水使用费等714.411,008.0018.77%-29.13%2023年1月18日,2023-003号公告
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接受委贷利息88.74-2.33%--
有色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利息及手续费34.09-0.90%--
大冶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接受培训费劳务0.78-0.02%--
鑫诚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监理费38.49-1.01%--
小计2,140.752,502.00-14.44%
合计10,594.5014,152.00-25.14%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如适用)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属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正常的生产发展需要,相关交易价格均参考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合理公允。公司对 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进行了充分的测算,但是由于市场、 客户需求及关联方生产经营情况变化等因素影响,使得关联交易预计与实际发生情况存在一定差异。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如适用)公司董事会对公司 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的审核合法合规,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之间存在一定差异的原因是市场、客户需求及

关联方生产经营情况变化等因素影响。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的交易,符合公司和市场的实际情况,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确定,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关联方生产经营情况变化等因素影响。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的交易,符合公司和市场的实际情况,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确定,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注:2023年数据未经审计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冶金路法定代表人:陈林注册资本:人民币贰拾叁亿元整经营性质:有限责任公司经营业务范围:有色及稀有金属冶炼、加工,电子元器件制造,化工产品(不含专营),特种新材料、镁合金、微合金炉料、多晶硅的生产、销售,新材料技术开发,建筑安装,轻钢结构制作和安装,机械加工及非标制作,商贸进出口业务等。

2、2023年末母公司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215,319.54万元,净资产-78,565.29万元,营业总收入78,426.22万元,净利润-7,712.50万元。

3、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因持有公司201,916,800股股份,占本公司股份总额的39.97%,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情形,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4、关联交易的内容及必要性分析

由于本公司由控股股东部分改制上市而来,辅助生产部分均留在母体,故水电汽、机加、电修、土地租赁等交易必然形成关联交易。本公司接受控股股东提供的水电汽、化工材料、综合服务及土地租赁等;本公司也向控股股东收取加工费和分析检测费用,均以市场定价原则进行收取。

5、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能够履行与本公司达成的协议,履约风险较小。

(二)西北稀有金属材料研究院宁夏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法定代表人:康宝宁注册资本:人民币叁仟捌佰柒拾贰万柒仟元整经营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主营:稀有金属冶炼、加工及销售

兼营:铍及铍合金制品、分析检测服务

2、2023年末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232,927.93万元,净资产108,063.24万元,营业总收入73,285.14万元,净利润24,522.76万元。

3、与本公司的关系

本公司与西北稀有金属材料研究院宁夏有限公司同受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控制,这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法人条件。

4、关联交易的内容及必要性分析

西北稀有金属材料研究院宁夏有限公司拥有国际先进的冷热等静压进口设备、材料微观组织检测设备等,本公司冶炼加工过程中部分产品分析检测需西材院外协,与其所进行的关联交易,可以减少公司检验费用;本公司向西北稀有金属材料研究院宁夏有限公司以市场价格销售钽铌制品(属于增加公司产品销售渠道)。以上均属正常和必要的交易业务。

5、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本公司达成的协议,不存在履约风险。

(三)宁夏中色新材料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法定代表人:康宝宁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亿贰仟万元整经营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经营范围:钽、铌、铍、钛、镁、铜有色金属材料的生产、加工、开发、科研与销售,电子浆料、有色金属新材料的生产、销售;TIO粉体及靶材、ATO粉体及靶材、氧化物靶材的研发、生产、销售。

2、2023年末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46,107.00万元,净资产16,932.39万元,营业总收入118,732.06万元,净利润2,652.56万元。

3、与本公司的关系

本公司与宁夏中色新材料有限公司同受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控制,这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法人条件。

4、关联交易的内容及必要性分析

公司与中色新材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包括:向其采购气体和热水、接受其零星工程、修理、加工等;为其提供产品分析检测费用等。以上均属于以市场原则定价的企业内部日常的关联交易往来。

5、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能够履行与本公司达成的协议,履约风险较小。

(四)宁夏中色金航钛业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冶金路

法定代表人:李建锋

注册资本:人民币伍仟伍佰陆拾万陆仟柒佰元整

经营性质:有限责任公司经营业务范围:钛及钛合金铸锭、管棒丝材、型材的研发、生产、销售;铍铜铸锭、板带材的研发、生产、销售。

2、2023年末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52,455.98万元,净资产33,602.13万元,营业总收入30,761.78万元,净利润2,238.09万元。

3、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公司与宁夏中色金航钛业有限公司同受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控制,这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法人条件。

4、关联交易的内容及必要性分析

本公司正常生产过程中的有高低温锻造等加工,需要在宁夏中色金航钛业有限公司进行,宁夏中色金航钛业有限公司的锭材加工需要在本公司进行,双方按照市场价格结算。本公司向金航钛业收取产品分析检测费,并购买钛制品,以上均按市场原则进行结算。

5、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本公司达成的协议,不存在履约风险。

(五)宁夏盈氟金和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田年益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亿壹仟万元整

经营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石灰和石膏制造;石灰

和石膏销售;货物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2、2023年末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66,535.89万元,净资产31,516.53万元,营业总收入 63,560.28万元,净利润 -1,978.77万元。

3、与本公司的关系

宁夏盈氟金和科技有限公司系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的联营企业,这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法人条件。

4、关联交易的内容及必要性分析

该公司生产的氢氟酸产品满足公司的使用要求,运距优势明显,为公司氢氟酸合格供应商之一。

公司与宁夏盈氟金和科技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包括:通过中色集团电子化采购平台向其购买氢氟酸产品。以上均属正常的交易业务,均以市场定价原则进行。

5、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本公司达成的协议,不存在履约风险。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本公司与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进行水电汽产品的交易价格为市场价格。

2、综合服务:原则上仍执行原本公司与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所签协议。

3、本公司与其他各关联方进行的交易定价政策,原则上均按照当时市场情况由双方每年签订一个总的框架协议,如果交易条件和市场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双方将另行协商重新确定交易标的、价格、额度等内容。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以上关联交易是公司主营业务或辅助生产所需的正常交易内容,包括原料、

材料、水电汽、综合服务、土地租赁和产品销售等。其中,购买关联方的原料、材料是为了保证公司部分产品的正常生产供应;购买关联方的水电汽及支付有关劳务、服务等费用,是维持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向关联方销售产品,是关联方部分产品的生产和科研项目的需要。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占整体采购和销售的比例较低,具有必要性、合理性和公允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对上市公司利润影响较小,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意见

本议案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如下意见: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本着自愿、公开、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为公司及其他各方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连续、稳定运行起到了保证作用,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权益;此项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交易的内容合理,保护了投资者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因此,同意关于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与各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协议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3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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