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项目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亏损:10,000万元–15,000万元 | 亏损:3,767.90万元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亏损:8,000万元–12,000万元 | 亏损:2,886.16万元 |
基本每股收益 | 亏损:0.1226元/股–0.1839元/股 | 亏损:0.0463元/股 |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公司本次业绩预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预审计,但公司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在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公司煤炭产业子公司内蒙古牙克石五九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自2022年5月开始按照国家发改委调控政策要求执行长协定价机制和限价措施致煤炭单位售价同比下降,收入同比减少,且因以前年度亏损在上年弥补完毕,故本期所得税费用同比增加,致本报告期贡献的净利润同比减少。
2、本公司本报告期对张天宇案按判决书计提担保本金及利息的50%计入当期损益,致本公司净利润同比增亏。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结果,具体数据以公司2023年年度
报告披露的财务数据为准。2024年度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