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1月29日以专人传达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于2024年1月30日在公司七楼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崔志强主持,应参加会议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股权内部转让的议案》
为优化资源配置和管理架构,进一步提高经营管理效率,公司将持有的华鹏玻璃(菏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菏泽华鹏”)100%股权、山西华鹏水塔玻璃制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山西华鹏”)100%股权、辽宁华鹏广源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华鹏”)57.36%股权、甘肃石岛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甘肃石岛”,与菏泽华鹏、山西华鹏、辽宁华鹏合称为“标的公司”)100%股权,以2023年9月30日为股权划转基准日,转让至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山东华鹏石岛玻璃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岛玻璃”)(以下简称“本次内部转让”)。本次内部转让完成后,石岛玻璃将直接持有标的公司股权,标的公司将成为石岛玻璃的子公司。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月3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子公司股权内部转让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04)。
2、审议通过《关于以债转股方式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根据战略规划及公司发展的需要,以2023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通过债权转股权的方式,将所持有的全资子公司安庆华鹏长江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庆华鹏”)11,988.32万元(最终金额以审计报告为准)债权向安庆华鹏进行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安庆华鹏的100%股权,安庆华鹏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月3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以债转股方式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05)。
特此公告。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