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20日以书面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及相关议案。2024年1月30日,公司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应参与表决的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的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建业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会议议案,作出以下决议:
1、审核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特此公告。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4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