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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高速A:关于子公司受托经营的关联交易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1-31

证券简称:粤高速A 、粤高速B 证券代码:000429、200429 公告编号:2024-003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受托经营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京珠高速公路广珠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珠东公司”)自2018年起接受广东京珠高速公路广珠北段有限公司(下称“广珠北段公司”)委托营运管理广东京珠高速公路广珠北段。根据深交所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按审议关联交易事项程序每三年审议新一期委托营运管理合同书。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珠东公司与广珠北段公司签订广东京珠高速公路广珠北段2024年-2026年委托营运管理合同书的议案》(以下简称:“本议案”),同意控股子公司京珠高速公路广珠段有限公司与广东京珠高速公路广珠北段有限公司签订《广东京珠高速公路广珠北段2024年-2026年委托营运管理合同书》,合同总金额不超过8,400万元。

广珠东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该公司75%股权。本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广东省公路建设有限公司是广珠北段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对广珠北段公司有重要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了本公司的关联交易。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按审议关联交易程序审议通过了本议案,表决情况: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程锐、游小聪、曾志军、姚学昌回避了表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于2024

年1月25日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全体独立董事均同意该议案。本次关联交易涉及金额不超过8,400万元,占本公司2022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907,587.72万元0.93%,连续十二个月内,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广东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或有重要影响的公司应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不超过8,400万元(含本次关联交易),占本公司2022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907,587.72万元0.9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此项交易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名称:广东京珠高速公路广珠北段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德兴路301号704房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作)
注册地:广东省广州市
主要办公地点:广州市番禺区石碁镇亚运大道1175号
法定代表人:赵梓城
注册资本:72,66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000739850724X
主营业务:土木工程建筑业
主要股东:广东省公路建设有限公司
财务状况:2022年度营业收入35,697.42万元,净利润13,689.48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净资产为75,090.47万元。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广东京珠高速公路广珠北段2024年-2026年委托营运管理合同书》

主要条款内容

(一)委托营运管理内容

1. 广珠北段公司委托广珠东公司负责广东京珠高速公路广珠北段的营运收费、路政、车辆救援及其相关业务。

2. 广珠北段公司委托广珠段公司负责广东京珠高速公路广珠北段的机电系统(含供配电、照明、收费、监控、通信设施)外委日常维护、保养工作的监管;机电系统专项的实施,以及收费站、管理中心附属设施、收费站和管理中心房屋的巡查、日常维护和管理。

3. 广珠段公司协助广珠北段公司监管官桥服务区的安全、卫生和保畅通工作。

(二)委托营运期限

本委托营运管理合同期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期满前六个月内,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续期委托营运管理事宜。

(三)委托营运管理费用

营运期内委托管理费用预计不超过8,400万元。双方每年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约定每年具体委托营运管理费用。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签订委托营运管理合同,是以前年度委托营运的延续,委托营运管理费用经双方友好协商,以上一年委托管理费用为基础,以高速公路营运管理规范为标准,符合双方利益。

五、交易目的和影响

广东京珠高速公路广珠北段在建成通车后,就委托给具有多年营运管理经验的相邻路段公司即广珠东公司营运管理。本次签订委托营运管理合同,是以前年度委托营运的延续,有利于进高速公路集约化营运,严格控制高速公路营运管理单位成本支出,规范营运单位组织机构、人员编制和管理费用。

本次关联交易对本公司财务状况不构成重大影响。

六、2024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4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广珠北段公司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不超过8,400万元(含本次关联交易)。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4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广东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或有重要影响的公司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不超过8,400万元(含本次关联交易)。

七、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记录。

3、《广东京珠高速公路广珠北段2024年-2026年委托营运管理合同书》。

特此公告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3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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