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由于公司独立董事陈丽京女士、林位夫先生任期已满六年,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公司分别于2023年12月6日和2024年1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海南橡胶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海南橡胶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王季民先生、冯科先生当选为公司独立董事,任期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同步,陈丽京女士、林位夫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陈丽京女士、林位夫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发挥自己的专业经验和优势,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陈丽京女士、林位夫先生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