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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电兴发:2023年度业绩预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1-31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业绩预告

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项 目本报告期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44,200 万元– 63,100 万元亏损:85,982.52万元
比上年同期增长:26.61%-48.5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亏损:45,930 万元– 64,830万元亏损:88,830.52万元
比上年同期增长:27.02%-48.29%
基本每股收益亏损:0.62 元/股– 0.88元/股亏损:1.20元/股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本报告期的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公司主营业务包含智慧城市和智慧用能(智能型高低压输配电设备及元器件)两大板块,其中智慧用能业务板块不断加大客户转型和产品结构调整,进一步加强精细化管理和挖潜增效,业绩持续稳健增长;智慧城市板块,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中电兴发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北京中电兴发”)业务受主要客户支付能力下降等相关因素的影响,导致北京中电兴发经营业绩亏损,具体原因说明如下:

1、北京中电兴发参与云南联通五个州市的综合改革合作,因经营未达预期产生

亏损并且有持续的趋势,为及时止损,公司自6月1日已退出并将委托承包运营权移交回云南联通,但移交前1-5月产生的固定性成本支出已经发生,同时北京中电兴发一直积极与云南联通谈判加快资产退出、推进回款等相关退出工作。

2、北京中电兴发业务主要以智慧城市为主,应收账款金额较大、跨期时间较长,因主要客户支付能力的下降导致应收账款回款困难,公司依据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对相关应收款项计提了减值准备,随着国家大力支持民营企业经济发展并不断完善拖欠账款常态化预防和清理机制,北京中电兴发也将继续进一步积极加大应收账款的回款工作。

3、受相关因素的影响,北京中电兴发智慧城市的客户群在新增项目招投标延期或者减少、原有项目建设的延缓,导致项目订单的减少,因此影响了收入的实现进度,北京中电兴发将继续进一步积极努力抓订单、抢市场。

4、由于北京中电兴发出现经营性亏损,公司依据会计准则及会计政策,对前期控股合并北京中电兴发所形成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进行减值测试,需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四、其他相关说明

虽然因北京中电兴发亏损导致公司2023年经营业绩出现亏损,但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一切正常。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将在2023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公司将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一月三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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