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作为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雷能”、“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就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62号)批复,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37,849,061股,每股发行价格为41.7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80,576,787.36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人民币33,169,931.09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47,406,856.27元。上述募资资金已于2022年10月11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账事项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2]7094号),确认募集资金到账。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分别与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对子公司实施项目的相关专户与上述主体、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及使用情况
根据《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运用计划,并结合公司实际的募集资金净额,经公司第
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调整,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额 | 调整后募集资金投入额 |
1 | 特种电源扩产项目 | 94,943.35 | 76,147.87 |
2 | 高可靠性SiP功率微系统产品产业化项目 | 16,684.64 | 14,508.05 |
3 | 5G通信及服务器电源扩产项目 | 11,273.25 | 9,370.05 |
4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19,655.72 | 8,714.72 |
5 | 补充流动资金 | 47,000.00 | 46,000.00 |
合计 | 189,556.96 | 154,740.69 |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月15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调整后募集资金投入额 | 募集资金已投入金额 |
1 | 特种电源扩产项目 | 76,147.87 | 26,402.13 |
2 | 高可靠性SiP功率微系统产品产业化项目 | 14,508.05 | 5,712.56 |
3 | 5G通信及服务器电源扩产项目 | 9,370.05 | 5,180.47 |
4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8,714.72 | 1,879.72 |
5 | 补充流动资金 | 46,000.00 | 45,040.00 |
合计 | 154,740.69 | 84,214.88 |
其中5G通信及服务器电源扩产项目已实施完毕并结项,公司已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四、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2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8,000万元
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本次实际使用了1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24年1月26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18,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该笔资金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该事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26日披露的《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五、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和期限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公司决定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8,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证券投资。如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加快,公司将及时提前归还,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公司日常经营对资金的需求量较大,公司使用不超过18,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有效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从而提升公司盈利水平。根据同期银行贷款利率3.45%计算,通过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预计可节约财务费用约621万元(仅为测算数据,不构成公司承诺)。因此,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从而提升公司盈利水平,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公司于2024年1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1、董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不超过18,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有效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从而提升公司盈利水平,符合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未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8,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及资金成本,满足公司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符合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也不存在重大影响。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 ||||
唐俊文 | 肖扬 |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1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