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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迅股份: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1-30

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龙迅股份”)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1月24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4年1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瑞鹍先生主持召开,全体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是否成就进行核查,认为:

1、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2、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龙迅股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具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公司确定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以及《龙迅股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综上,本次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成就,监事会同意以2024年1月29日为首次授予日,合计向132名激励对象授予123.67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70.00元/股。其中,第一类限制性股票0.6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123.07万股。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龙迅股份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特此公告。

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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