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腾达紧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保荐人”)作为山东腾达紧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达科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对腾达科技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山东腾达紧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128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000万股,发行价格为16.9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4,900.00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8,128.23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6,771.77万元。募集资金已于2024年1月15日划至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中,上述资金到账情况已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立信中联验字[2024]D-0001号)。
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为首次公开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已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的调整情况
由于本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76,771.77万元,少于拟投入的募集资金84,918.39万元,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使用效率,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各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公司对各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分配调整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额 | 调整前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调整后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实施主体 |
1 | 不锈钢紧固件扩产及技术改造项目 | 11,122.54 | 11,122.54 | 11,100.00 | 腾达科技 |
2 | 紧固件产品线扩展及配套生产线建设项目 | 23,701.31 | 23,701.31 | 20,000.00 | 腾达科技 |
3 | 不锈钢紧固件生产及智能仓储基地建设项目 | 25,094.54 | 25,094.54 | 25,000.00 | 腾达紧固科技(江苏)有限公司 |
4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25,000.00 | 25,000.00 | 20,671.77 | 腾达科技 |
合计 | 84,918.39 | 84,918.39 | 76,771.77 |
三、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调整系公司基于实际经营需要,针对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小于计划投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金额的情况而做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调整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实质性影响。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1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进行调整。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是根据募投项目实施和募集资金到位等实际情况所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未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腾达科技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保荐人对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无异议。(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腾达紧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 |||
唐听良 | 关 峰 | ||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