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坤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变更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坤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并于2023年5月16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
近日,公司收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变更山东坤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说明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变更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原委派李岩女士作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因李岩女士工作调整原因,现委任蒋玉芳女士作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继续履行相关工作事宜。
二、变更后的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及诚信和独立性情况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蒋玉芳,201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2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九芝堂、三达膜和森特股份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蒋玉芳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
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其他说明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影响。
四、报备文件
1、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变更山东坤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说明函》。
特此公告。
山东坤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