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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祥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1-30

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月25日以书面及通讯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24年1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其中董事沈烈、孙洁、许霞以通讯方式参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世斌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在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稳健型产品。

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此事项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

表决结果: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活动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本数),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

表决结果: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宏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马科技”)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资金需求,保障其业务正常开展,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为宏马科技提供总额不超过10,000万元的财务资助,使用期限为12个月,该额度在有效期限内可以循环使用,借款利率为借款发放时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1年期LPR),资金划转将以宏马科技实际的经营需求分批安排。公司本次向控股子公司宏马科技提供财务资助主要系为满足宏马科技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为宏马科技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融资成本,有利于公司总体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同时宏马科技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管理的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因此上述财务资助的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表决结果: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现提请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05)。

表决结果: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4、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5、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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