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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祥股份: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1-30

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月25日以书面及通讯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于2024年1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叶金星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在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稳健型产品,该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监事会同意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稳健型产品。购买理财产品的总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本数),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活动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本数),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江苏宏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马科技”)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资金需求,保障其业务正常开展,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为宏马科技提供总额不超过10,000万元的财务资助,使用期限为12个月,该额度在有效期限内可以循环使用,借款利率为借款发放时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1年期LPR),资金划转将以宏马科技实际的经营需求分批安排。

公司本次向控股子公司宏马科技提供财务资助主要系为满足宏马科技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为宏马科技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融资成本,有利于公司总体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同时宏马科技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管理的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因此上述财务资助的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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