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89 证券简称:拓普集团 公告编号:2024-012转债代码:113061 转债简称:拓普转债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新增最高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额度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期限为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止。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 830号文核准,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7月完成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250,0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0,000.00 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11,027,358.47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488,972,641.53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7月20日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其进行审验并出具了《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F10923号)。
2、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 1443号文批复,公司于2024年1月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60,726,104股,每股发行价格为57.88元。公司该次募集资金总额为3,514,826,899.52元,扣除发行费用16,389,101.09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498,437,798.43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ZF 10029号)。
上述募集资金均为专户存储。
(二)前次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情况
2023年6月19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
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议案授权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可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2023年7月1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止,其中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到期前须归还至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自2023年7月1日至本公告日,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3亿元,公司将在上述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即2024年6月30日前将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根据《拓普集团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公司该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万元) |
1 | 年产150万套轻量化底盘系统建设项目 | 72,133.99 |
2 | 年产330万套轻量化底盘系统建设项目 | 177,866.01 |
合计 | 250,000.00 |
(二)根据《拓普集团关于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公司该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拟投入募集资金(万元) |
1 | 重庆年产120万套轻量化底盘系统和60万套汽车内饰功能件项目 | 60,000.00 |
2 | 宁波前湾年产220万套轻量化底盘系统项目 | 75,000.00 |
3 | 宁波前湾年产50万套汽车内饰功能件项目 | 10,000.00 |
4 | 宁波前湾年产110万套汽车内饰功能件项目和年产130万套热管理系统项目 | 100,000.00 |
5 | 宁波前湾年产160万套轻量化底盘系统项目 | 50,000.00 |
6 | 安徽寿县年产30万套轻量化底盘系统项目和年产50万套汽车内饰功能件项目 | 35,000.00 |
7 | 湖州长兴年产80万套轻量化底盘系统项目和年产40万套汽车内饰功能件系统项目 | 50,000.00 |
8 | 智能驾驶研发中心项目 | 20,000.00 |
合计 | [注]400,000.00 |
[注]:公司该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498,437,798.43元,公司将
在履行审议程序后对各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进行分配调整。
(三)募投项目专户余额、已累计投资数额、工程进度情况
1、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1)根据公司2023年8月29日披露的《拓普集团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2022年7月完成的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名称 | 账户名称 | 账号 | 账户性质 | 期末余额(元)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营业部 |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574902895710668 | 活期存款 | 755,644,747.83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开发区支行 |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94110078801900003588 | 活期存款 | 75,319,360.70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营业部 | 拓普电动车热管理系统(宁波)有限公司 | 574909514110901 | 活期存款 | 43,781,903.30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支行 | 拓普电动车热管理系统(宁波)有限公司 | 15001122332209 | 活期存款 | 216,586,126.12 |
合计 | 1,091,332,137.95 |
(2)公司于2024年1月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2024年1月20日公司披露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ZF10029号)。审验结果确认:截至2024年1月16日止,公司本次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0,726,104股,募集资金总额合计人民币3,514,826,899.52元。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将扣除其含税保荐承销费人民币10,737,224.43元后的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3,504,089,675.09元于2024年1月16日汇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具体情况如下:
开户行 | 银行账号 | 金额(元) |
招商银行宁波分行营业部 | 574902895710001 | 2,104,089,675.09 |
平安银行宁波北仑支行 | 15880088008896 | 1,400,000,000.00 |
合计 | 3,504,089,675.09 |
2、募投项目已累计投资数额、工程进度情况
(1)针对公司2022年7月完成的公开发行可转债募投项目的已累计投资数额、工程进度情况,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披露的《拓普集团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作了详细披露,具体情况如以下《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3年上半年度)》所示: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3年上半年度
1、2022年7月完成的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248,897.26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6,564.78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不适用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35,803.88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不适用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 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 承诺投入 金额(1) | 本年度 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 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 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 重大变化 |
1、年产150万套轻量化底盘系统建设项目 | 否 | 72,133.99 | 72,133.99 | 72,133.99 | 3,479.78 | 60,221.18 | -11,912.81 | 83.49 | 尚处于建设期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2、年产330万套轻量化底盘系统建设项目 | 否 | 177,866.01 | 176,763.27 | 176,763.27 | 3,085.00 | 75,582.70 | -101,180.57 | 42.76 | 尚处于建设期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250,000.00 | 248,897.26 | 248,897.26 | 6,564.78 | 135,803.88 | -113,093.38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无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见“三、(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见“三、(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见“三、(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无 |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无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无 |
(2)针对公司2024年1月完成的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投项目已累计投资数额、工程进度情况,公司将在《拓普集团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时作详细披露。
三、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24年1月,公司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程序,募集资金已到账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ZF10029号)。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推进计划逐步投入募集资金,但因募集资金金额巨大且募投项目的实施存在一定的时间跨度,因此存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情况。为最大限度地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含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状况,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拟新增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额度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授权期限为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止,其中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到期前须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前,公司将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如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加快,公司将及时以自有资金等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本次借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公司本次将新增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额度补充流动资金,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本次新增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额度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本次新增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
程序符合监管要求。
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额度的议案》,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本
次新增闲置募集资金额度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符合监管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出具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增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额度的核查意见》,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
1、公司本次新增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额度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2、公司本次新增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额度事项,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未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该笔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未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也未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未超过12个月。
保荐机构对本次公司新增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额度事项无异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额度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本次新增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未影响募集资金的投资计划,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因此同意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新增不超过8亿元额度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