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经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3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已披露的《2023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4-013)。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若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上述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准;营业收入应当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条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
为充分提示以上风险,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3.2条规定,公司将在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前至少再披露两次风险提示公告。
二、其他事项
1、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仍在进行中,最终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3年年度报告为准。
2、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审慎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29日